童軍知友社學校社會工作服務

童軍知友社學校社會工作服務是自2000年8月開展的新服務,隨著社會服務需求改變,及配合政府青少年服務政策,童軍知友社重整服務資源,組成學校社會工作服務部門,並於2002年10月在元朗水邊圍邨設立學校社會工作服務辦公室,為元朗、天水圍及屯門10間中學提供服務。

服務中學包括:伯特利中學中華基督教會基朗中學聖公會白約翰會督中學明愛元朗陳震夏中學趙聿修紀念中學元朗公立中學嗇色園主辦可道中學圓玄學院妙法寺內明陳呂重德紀念中學南屯門官立中學加拿大神召會嘉智中學

輔導服務

我們積極聆聽青少年的心聲及獨特的需要,由專業社工負責提供個人輔導、諮詢及轉介服務。我們亦會運用小組工作手法為遇到共同問題的服務對象提供指導。除此之外,我們亦積極為有需要的青少年及其家人提供輔導。

成長及發展服務

多項發展性的活動,以協助青少年認識自我,發展個人潛能、建立積極生活態度及增強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我們也為身處不利環境的青少年提供支援,使他們身心得到全面的發展。

個案輔導

透過面談及活動等形式,協助學生克服和解決在情緒、社交、行為、家庭及學習方面所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小組及活動

透過不同形式的小組及活動,協助學生了解自我、發揮潛能,並建立健康正確的價值觀。例如:人際關係小組、治療小組、義工小組、領袖訓練及朋輩輔導計劃等。

諮詢服務

為學生、家長和老師提供資料及意見,並於有需要時參與校內的會議,提供專業意見。

轉介服務

轉介有需要的學生或家長予有關的專業服務。

協調及引進校外資源

透過引進不同的社區資源,為學生提供適切的服務,以協助學生成長。

推動童軍運動

運用童軍式歷奇手法,將童軍元素融入各項服務當中。

駐校及學校支援服務

我們亦主動與區內的學校緊密合作,運用社會工作手法以協助學校更有效地輔導學生的成長。

16項服務質素標準概要

本單位已全年實施「服務質素標準」,假如閣下對本處執行之「十六項服務質素標準」有任何意見,歡迎透過意見箱表達你的寶貴意見。

標準1: 「服務單位確保製備說明資料,清楚陳述其宗旨,目標和提供服務的形式,隨時讓公眾索閱。」
標準2: 「服務單位應檢討及修訂有關服務提供方面的政策和程序」
標準3: 「服務單位存備其服務運作和活動的最新準確記錄」
標準4: 「所有職員、管理人、管理委員會和/或理事會或其他決策組織的職務及責任均有清楚的界定。」
標準5 「服務單位/機構實施有效的職員招聘、簽約、發展、訓練、評估、調派及紀律處分守則。」
標準6: 「服務單位定期計劃、檢討及評估本身的表現, 並制定有效的機制, 讓服務使用者、職員及其他關注的人士就服務單位的表現提出意見。」
標準7: 「服務單位實施政策及程序以確保有效的管理。」
標準8: 「服務單位遵守一切有關的法律責任。」
標準9: 「服務單位採取一切合理步驟,以確保職員和服務使用者處身於安全的環境。」
標準10: 「服務單位確保服務使用者獲得清楚明確的資料,知道如何申請接受和退出服務。」
標準11: 「服務單位運用有計劃的方法以評估和滿足服務使用者的需要(不論服務對象是個人、家庭、團體或社區)」
標準12: 「服務單位盡量尊重服務使用者知情下作出服務選擇的權利。」
標準13: 「服務單位尊重服務使用者的私人財產權利。」
標準14: 「服務單位尊重服務使用者保護私隱和保密的權利。」
標準15: 「每一位服務使用者及職員均有自由申訴其對機構或服務單位的不滿,而毋須憂慮遭受責罰,所提出的申訴亦應得到處理。」
標準16: 「服務單位採取一切合理步驟,確保服務使用者免受侵犯。」

服務使用者個人資料處理

香港童軍總會童軍知友社會利用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處理你向本會提出之有關申請,並向你提供與本會服務有關的資訊,向香港童軍總會提供個人資料,純屬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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